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32个。
三、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附件2《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表》,附件3《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
2.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进行获奖公示。
四、其他事项
1.材料请在9月30日前提交完成,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增补材料。将附件2、附件3及加分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jrfxyxgb@163.com(邮件标题文件名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姓名”)
2.加分材料时间认定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公示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时间的材料不计入加分。
3.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