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学院将组织开展首届“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挖掘我们身边的先进榜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沈钧儒法学院认定的资助对象,且参加勤工助学(在推荐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5.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奖项设置
勤工助学之星3名,每名奖励500元,择优推荐1名参评学校“寻找我们身边的勤工助学之星”。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1.候选人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2.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通过自荐的方式,于4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勤工助学之星申请,邮箱:sjrfxyxgb@163.com;
2.学院根据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择优报送学校资助中心参与学校“寻找我们身边的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阳老师,联系电话:28861489。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