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在我们身边,有一批面对困难,仍然选择锐意进取、拼搏奋进的人,他们是我们的“自强之星”。沈钧儒法学院拟开展首届“自强之星”评选,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2.学业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3名,每名奖励1000元,择优推荐参评学校“寻找身边的自强之星”。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阶段
资助学生通过自荐的方式,将申报表格、申报事迹材料统一上交。
(二)评审阶段
学院对提交的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依据申请人的事迹以及实际表现情况进行评选。
(三)风采展示阶段
学院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自强之星”事迹进行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发放奖金。
五、评选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真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生活照1张、活动照片2张。沈钧儒法学院“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及照片发送至邮箱897286022@qq.com。申请表纸质表请交至17-617,申请截止时间3月15日中午12点。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