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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钧儒法学院首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1-03-12

各位同学:

在我们身边,有一批面对困难,仍然选择锐意进取、拼搏奋进的人,他们是我们的“自强之星”。沈钧儒法学院拟开展首届“自强之星”评选,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2.学业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3名,每名奖励1000元,择优推荐参评学校“寻找身边的自强之星”。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阶段

资助学生通过自荐的方式,将申报表格、申报事迹材料统一上交。

(二)评审阶段

学院对提交的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依据申请人的事迹以及实际表现情况进行评选。

(三)风采展示阶段

学院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自强之星”事迹进行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发放奖金。

五、评选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真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生活照1张、活动照片2张。沈钧儒法学院“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及照片发送至邮箱897286022@qq.com。申请表纸质表请交至17-617,申请截止时间3月15日中午12点。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沈钧儒法学院自强之星申请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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