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与法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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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毅丞

 

  职称:副教授

研究领域:刑法教义学、比较刑法学

学习工作简历:1999年考入佛山技术学院政法系,200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郑州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硕士毕业,在江门华法律师事务所任职实习律师;2007年任教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讲授刑法学等课程;2010年考取清华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黎宏教授;2012年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日本东北大学法学部的联合培养项目,在日本东北大学进修一年,师从成濑幸典教授;2014年于清华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毕业论文通过日本东北大学的答辩与评审,获法政理论研究博士学位。现任职于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主要成果:

《结果加重犯的基本原理与认定规则》,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结果加重犯在共同参与中的归责问题研究》,载《清华法学》2017年第1期。

《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判断——以被害人行为的介入为例》,载《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2期。

《刑法修正模式的合宪性反思》,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结果型转化犯法律属性新探》,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5期。

《美国重罪谋杀罪规则:类型归属与理论研究——与我国结果,加重犯的对比及其启示》,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2期。

《被害人承诺中的法益处分权限研究》,载《法律科学》2014年第4期。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认定与评价》,载《法学》2014年第6期。

《结果加重犯基本行为的判断规则——兼对日本相关学说的评述》,载《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4期。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基本问题研讨》,载《清华法律评论》2012年第2期。

《“实行行为”与“实行着手”关系论》,载《刑法论丛》2011年第1期。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若干问题研究》2009年第2期。

《论正犯的理论根基——对我国共同犯罪人分类之反思》,载《法治论坛》2010年第3期。

《论间接正犯中身份要素之虚无》,载《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片面共犯之成立依据》,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6期。

主持课题: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青年重点课题(2014QN042)

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CLS(2015)HQZZ08)。

获奖荣誉:清华大学优秀博士毕业论文奖二等奖(2014)、全国刑法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2012-2014)、杭州市社科联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6年度“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三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第一期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