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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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设立图书馆VIP读者的通知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09-11-16

各学院(部门):

 

为支持我校教工的教学科研,本馆特设立VIP读者。贵院(部门)凡符合下面任何一条之副高职称以上或具博士学位的教工,由本人申请,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章后报本馆,均可成为本馆的VIP读者 (原研究型读者需要重新申请)。

VIP读者享受的服务:

1.图书到期短信提醒。

2.数字资源信息推送。

3.您选书,我付款:享受500元/年的学科购书经费(细则详见附表)。

4.借书限额增至50册 (一般教工为30册),借期仍与一般教工相同,为150天,续借期为150天。

VIP读者每年审核一次,如果在上一年度您的借书总册数未超过200册,第二年度将自动取消优惠。

VIP读者申请条件:

1.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

2.被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或省政府“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者;

3.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省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或省重点专业负责人;

4.近三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的参与者;

5.近三年,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者(省科技厅重点以上项目或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可视同省部级项目);

6.近三年,曾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7.近三年,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奖的第一获奖人。

8.近三年,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累计3篇以上者;

9.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者;

10.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省级以上教材2部以上者。

11.近三年,由文化部、教育部或全国美协、音协主办的全国性美术展、音乐比赛一等奖的获得者。

(注:近三年指的是2007年以来,以后依此年份顺推)

 

附:VIP读者申请表

 

                          图书馆 

                    2009年11月12日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设立图书馆VIP读者的通知

· 2009-11-16

各学院(部门):

 

为支持我校教工的教学科研,本馆特设立VIP读者。贵院(部门)凡符合下面任何一条之副高职称以上或具博士学位的教工,由本人申请,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章后报本馆,均可成为本馆的VIP读者 (原研究型读者需要重新申请)。

VIP读者享受的服务:

1.图书到期短信提醒。

2.数字资源信息推送。

3.您选书,我付款:享受500元/年的学科购书经费(细则详见附表)。

4.借书限额增至50册 (一般教工为30册),借期仍与一般教工相同,为150天,续借期为150天。

VIP读者每年审核一次,如果在上一年度您的借书总册数未超过200册,第二年度将自动取消优惠。

VIP读者申请条件:

1.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

2.被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或省政府“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者;

3.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省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或省重点专业负责人;

4.近三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的参与者;

5.近三年,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者(省科技厅重点以上项目或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可视同省部级项目);

6.近三年,曾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7.近三年,省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奖的第一获奖人。

8.近三年,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累计3篇以上者;

9.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者;

10.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省级以上教材2部以上者。

11.近三年,由文化部、教育部或全国美协、音协主办的全国性美术展、音乐比赛一等奖的获得者。

(注:近三年指的是2007年以来,以后依此年份顺推)

 

附:VIP读者申请表

 

                          图书馆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