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沈钧儒法学院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月
三、主要内容
(一)个人实践(2023级、2024级学生必须完成)
学生在职场体验、自由职业、基础服务、兼职活动、自主创业等五类中选择一类或几类开展。
1.职场体验。到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实习、见习活动。
2.自由职业。以合法的个人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如自由撰稿、运营新媒体等。
3.基础服务。到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周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4.兼职活动。家教、零工等兼职活动。
5.自主创业。创办以个人为法人的企业。
(二)团队实践
1.理论普及宣讲。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
2.乡村振兴促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特别是省内山区23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3.发展成就观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展现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来在各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展示我省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取得的丰富成果。以中国大地为课堂,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4.民族团结实践。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共同富裕实践。组织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
6.生态文明实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把握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鼓励大学生深入基层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实践成果,在实践中引导大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7.文明新风实践。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8.美丽浙江实践。聚焦美丽浙江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9.反邪教宣传实践。结合实践地实际情况,以反邪宣讲、科普宣传、法治普及、社区服务、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提高基层群众识邪、防邪、拒邪的基础素养。
10.大中小学社会实践一体化专项实践。以大中小社会实践一体化为切口,全面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重点围绕各学段实践育人目标递进、理念融合,以调查研究、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生产劳动等多样化形式助力引导大中小学育人主体的互访交流,探索搭建大中小学社会实践资源共享,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参与、一体化推进、一体化指导中取得实效。
11.“共富杭州、青春先行”专项实践。重点围绕“一老一小”“阳光成长”“教育共富”等民生工程开展专项实践,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助推杭州创新活力之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化发展。
12.“返家乡”专项实践。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践行服务,引导青年大学生关注、支持家乡发展,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增强社会责任感。学生可进入“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返家乡”平台查询各省、市、区设岗详情,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并与招聘单位联系。
四、组织形式
(一)个人层面
个人自主申报,可选一个或多个开展实践活动。
(二)团队层面
1.实行立项申报制,自行组队,团队人数一般在5-10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队伍精干,成员专业,能力互补,团队归属学院为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
2.实践团队一般应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全程带队,对实践内容、方法和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3.鼓励本科生、研究生联合组队。
五、活动要求
1.防范为先,安全至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密切关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注意实践地台风登陆时间、气象预报等情况。出发前应提前查询,避免台风天气出行。
2.自愿参与,形式多样。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实践内容自主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同时开展。
3.善用传媒,推广作品。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欢迎积极向学院团委宣传部投稿,投稿邮箱:sjrfxytx2024@163.com。
六、活动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5日)
个人项目于1月5日前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wMbeFNc.aspx填写项目信息即可。
团队项目于1月5日前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rbMsXKk.aspx填写项目信息并提交团队立项申报书(附件1)电子稿至团支书处,团支书汇总团队立项申报书后于1月5日晚18:00提交至fxyqingxie@163.com邮箱,邮件以“团支部+寒假团队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命名。
(二)实践材料提交阶段(2025年2月19日晚20点)
所需材料:个人和团队根据所选实践类别的要求提交相应实践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请于2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各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请于2月19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fxyqingxie@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奖励情况
二类学分认定。所提交材料及实践考核表经审核合格后,给予二类学分认定。注意:根据学校二类学分认定要求,每位学生大学期间均须修满2分社会实践类二类学分,否则影响获得学位。学生大一寒、暑假社会实践材料审核合格者,方可分别认定1个二类学分(社会实践类)。 学生大二寒、暑假社会实践材料审核合格者,方可认定为课程平时成绩。
八、其他
1.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均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本科生所有材料请各团支部按时报送至青协邮箱。fxyqingxie@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团支部+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作品及总结材料。
3.其他不明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律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周健婷:15715797052,孙慧乐:15257730309。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