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钧儒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法学院〔2024〕4号)《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经班级、寝室自主申请,学工办审核,沈钧儒法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评选,拟推荐以下班级、寝室获得集体荣誉称号:
一、班级荣誉
法学232班(校优良学风班级)
二、寝室荣誉
和2-132(文明寝室)
和2-420、和2-130 、和2-632、和2-630(安全卫生寝室)
和2-641、和2-120、和2-132、博3-1117 (优良学风寝室)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18日,我院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向我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617。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