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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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班委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4-09-05

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提高我院学生工作质量,加强班委的培养和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委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23-2024学年班委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2023级本科生班委;

20222023级研究生班委。

二、考核流程

1.班级自行选择方式组织班委考核(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形式),班委对一学年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或线下述职或书面述职等形式)其中班级学生干部因个人原因任职不满一年一届被撤职或辞职,其干部经历不计入考核。

2.本科生寝室长(一个寝室只有一个寝室长)计入班级班委,参与考核。研究生寝室长不参与班委考核。

3.发放评级问卷,填写人需达到班级人数的3/4。评级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分数为:A-100B-80C-60D-40其中每位同学打分A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B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如班级为10位班委参与考核,则每位同学可打3个A,3个B,剩下的只能打C或者D。

三、其他事项

1.各班评级过程由班主任监督,并进行最终结果确认签字。评级过程最后以截屏或其他形式证明材料上交。

2.班级考核分数占比70%。其他班委由班长、团支书打分,班长、团支书由学工办、院团委打分,占比30%。

3.各班于9月2316:00前《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与评分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2285551010@qq.com,以“班级+班委考核”(例如“***班委考核”)命名。


附件: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4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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