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提高我院学生工作质量,加强班委的培养和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委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23-2024学年班委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2023级本科生班委;
2022、2023级研究生班委。
二、考核流程
1.班级自行选择方式组织班委考核(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形式),班委对一学年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或线下述职或书面述职等形式)。其中班级学生干部因个人原因任职不满一年、一届被撤职或辞职,其干部经历不计入考核。
2.本科生寝室长(一个寝室只有一个寝室长)计入班级班委,参与考核。研究生寝室长不参与班委考核。
3.发放评级问卷,填写人需达到班级人数的3/4。评级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分数为:A-100分、B-80分、C-60分、D-40分,其中每位同学打分A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B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如班级为10位班委参与考核,则每位同学可打3个A,3个B,剩下的只能打C或者D。
三、其他事项
1.各班评级过程由班主任监督,并进行最终结果确认签字。评级过程最后以截屏或其他形式证明材料上交。
2.班级考核分数占比70%。其他班委由班长、团支书打分,班长、团支书由学工办、院团委打分,占比30%。
3.请各班于9月23日16:00前将《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与评分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2285551010@qq.com,以“班级+班委考核”(例如“***班委考核”)命名。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