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结合学生2022-2023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并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评价小组汇总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4)。
(二)国家奖学金
名额:3个。候选人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请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6),如因满足评审条件人数少于分配名额,造成本学院评选不足的,余下名额由学校收回。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申请方式
(一)系统申报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完成学生注册、信息完善。各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7)。
(二)材料提交
学业奖学金申报一、二等奖学金需提交证明材料,材料统计时间从2022年9月1月—2023年8月31日,论文需为已公开发表;国家奖学金申报证明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2023年8月31日前已正式公开发表。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相关电子材料。
材料提交完成后,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三)学生审核结果查看
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四)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2.学院审核时间:9月21日-10月13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类型
1.综合测评:《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及《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附件3)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申请表(附件8)及证明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3.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电子稿及《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附件5、附件9)。
(二)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请用“所申请的奖项种类-年级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二)为方便学院工作及后续材料增补的顺利开展,请各位同学及班长尽早报送材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4: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2022]11号
附件8: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申请表(研二、研三)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