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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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06-12

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沈钧儒法学院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9月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方向类(个人或组队申报)

1.理论政策宣讲。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企业等,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等,着力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国青年运动史教育,大力传承弘扬伟大民族精神。重点开展社会调研和宣传讲解等实践活动。

2.乡村振兴助力。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根据当地乡村需要,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一对一帮扶、夏令营支教、改革调研、法律知识宣讲等活动。重点开展人物寻访、一对一帮扶、支教服务、改革调研等实践活动。

3.教育关爱服务。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杭州市对口帮扶安徽宿州、四川广元市和甘孜州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学生深入到省内外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开展与当地教师的交流分享活动,促进基层师资水平的提高。同时,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重点开展支教服务、农村扫盲、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实践活动。

4.文化艺术服务。充分发挥我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依托我校人文、艺术学科的优势,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组织学生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重点开展图书下乡、文艺下乡、戏曲下乡、书画下乡,丰富地方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爱心医疗服务。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培训当地医务人员,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重点开展医疗下乡、卫生知识普及、医疗调研等实践服务活动。

6.美丽浙江实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贯彻“两山”理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托各环保类社团,组织学生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进行各类实践,助力“五水共治”。围绕“美丽杭州迎亚运”、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等,重点开展科普亚运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实践活动。

7.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学生利用暑期社会实践,进行各项科研及创业创新活动。重点开展包括已立项的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星光计划”以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的特色社会实践活动。

8.专业实践。鼓励和支持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依托专业优势并结合学生特长和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富有院系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打造新的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9.励志生实践。鼓励励志生提高实践能力,激发奉献精神,针对励志生设立专项实践项目。相关团队可以结合自己专业特色开展相关实践活动,如:围绕理论普及宣讲,科普宣讲,教育关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为老为小服务”等方面,开展支教助学、弱势群体关爱、科普宣讲和社会服务等公益社会实践等。学校对团队成员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团队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团队成员80%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经学生处考核合格的团队,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具体可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重点方向类暑期社会实践选题参考列表(附件1)

(二)专项活动类(个人或组队申报)

今年暑假,学校重点开展“青春迎亚运”专项实践活动、“返家乡”专项实践活动和“浙江青年山海协作”专项实践活动。

1.“青春迎亚运”专项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杭州2022年第十九届亚运会。运用专业特色,重点开展亚运科普宣讲、亚运精神传承、亚运碰撞非遗、教育逐梦亚运、亚运文明劝导等实践活动。营造全民参与亚运、服务亚运、奉献亚运的浓厚氛围,为亚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青年力量。

2.“返家乡”专项实践活动。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团省委统筹指导、地市级和县级团委自主实施、高校团委宣传动员”及“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以学生家乡为纽带,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报道(1-50篇)作为社会实践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参与家乡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活动。

学生可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

3.“浙江青年山海协作”专项实践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山海办〔2021〕1号)精神和浙江青年携手共同富裕先锋行动具体安排,我校对口帮扶杭州市淳安县。各实践团队可围绕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人才交流、交往交融、扶贫助困等方面,在助力淳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提升我校各级团组织的组织力、服务力、引领力和大局贡献度。

各团队可在进行其他类别社会实践活动时,结合开展以上专项活动,同步进行。

四、组织形式

(一)个人层面

个人自主申报,可选一个或多个开展实践活动。

(二)团队层面

1.实行立项申报制,自行组队,团队人数一般在5-10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队伍精干,成员专业、能力互补,团队的归属学院为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

2.实践团队一般应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全程带队,对实践内容、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3.鼓励本科生、研究生联合组队。

五、活动要求

1.防范为先,安全至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密切关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注意实践地台风登陆时间、气象预报等情况。出发前应提前查询,避免台风天气出行。

2.自愿参与,形式多样。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实践内容自主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同时开展。

3.善用传媒,推广作品。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欢迎积极向学院团委宣传部投稿,投稿邮箱:sjrfxytx2023@163.com。

六、活动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

个人项目于6月16日前点击链接 https://www.wjx.top/vm/YPHABAi.aspx# 填写项目信息即可。

团队项目提交立项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1份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汇总后于6月16日晚18:00前提交至fxyqingxie@163.com邮箱,邮件以“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命名。

(二)实践材料提交阶段(2023年9月1日晚20点)

所需材料:实践材料(如:各类宣讲材料、调查问卷、访谈笔录、采访视频等)、活动图片2-3张、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附件4)。学生所需材料于9月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各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请于9月1日晚2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展示评审阶段(2023年10月)

学院将组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暨交流分享会,评选产生沈钧儒法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获奖集体和个人将优先推荐参加校、市、省等各级奖项评比。

七、奖励情况

1.二类学分认定。所提交材料及实践考核表经审核合格后,给予二类学分认定。

2.奖项设置。沈钧儒法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若干名。

八、其他

1.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均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本科生所有材料请各团支部按时报送至青协邮箱fxyqingxie@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团支部+社会实践申报材料/作品及总结材料。

3.研究生社会实践通知详见链接https://yjs.hznu.edu.cn/c/2023-06-12/2855138.shtml并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至院研究生会邮箱:hsdfxyyjsh@163.com

4.其他不明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律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周子煜19548174800,阮婉怡19858872072。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重点方向类暑期社会实践选题参考列表

          2.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

          3.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学院暑期团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

          4.沈钧儒法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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