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团委、学生会工作的优良传统,经报校团委、沈钧儒法学院党委同意,拟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精神,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当代大学生新特点,加强团委、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开创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沈钧儒法学院第二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增补委员暨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
三、大会筹备组
为了成功地开好本次大会,成立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组,全面负责大会文秘、组织、宣传、会务等工作。由万燕任组长,龚大历、林芷璇、王静、张祺、李维一任副组长。筹备组自即日起成立,于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自行解散。
四、代表团产生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年级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由各班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代表团团长由大会筹备组确定。各团名额如下:
法学221代表团 12人 法学222代表团 12人
法学223代表团 10人 知产221代表团 10人
法学211代表团 12人 法学212代表团 12人
法学213代表团 12人 法学214代表团12人
知产211代表团 5人 法学201代表团 7人
法学202代表团 7人 法学203代表团 7人
知产201代表团 2人
五、候选人产生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增补委员暨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根据自荐、班级推荐、院团委学生会部门推荐的方式,经组织审查后产生,请各班团支书将本班委员候选人电子报名表(附件4)统一收齐后于5月8日(周一)18:30前交至大会筹备组(邮箱:642335744@qq.com)。
六、代表、候选人条件
详见附件1、3。
七、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代表选举等工作,积极协助大会筹备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各团支部认真选举好本班代表,请各班团支书将本班电子版代表登记表(附件2)于5月21日(周日)18:30前交至大会筹备组(邮箱:642335744@qq.com)。
附件:
1.关于选举产生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增补会议暨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代表登记表
3.关于推荐(含自荐)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增补委员暨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4.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第十届委员会增补委员暨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