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2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沈钧儒法学院〔2021〕4号)评选条件;申请条件中第四条关于体育方面的要求,即体测80分及以上,。
三、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我院共有34个名额,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请认真填写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中日期、格式不要修改),附件3《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表》。10月17日12:00前将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含学业成绩单)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邮件标题文件名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姓名”),纸质稿一份(审批表正反打印)交至恕园17-617,评定表中的加分证明材料附后(含上一学年成绩单)用夹子固定在一起,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增补材料。
3.注意:“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2021-2022学年(以公示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时间的不要写在材料中,不作为评选依据。
4. 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2:2022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只打印审批表,样表及说明不打印)
沈钧儒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