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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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1-01-25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组织开展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返乡助力战疫,青春书写华章

二、活动对象

沈钧儒法学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

四、活动形式

线上为主;线下实践须在学生所属社区(村镇),并经家长和社区(村镇)同意。

五、主要内容

(一)建党100周年专题活动(个人或组队申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围绕建党百年开展相关线上主题教育活动,重走百年建党路,共忆百年峥嵘史。可以通过红色教育基地、景区的“云导览(游)”、红色人物的“云访谈”、红色故事的“云朗诵”、红色作品的“云创作”等形式开展,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红色革命精神。

有朗诵、摄影兴趣和特长的同学,可特别关注学校组织的以下两项重大比赛(此两项比赛均属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范畴):

1.“百年钱塘潮”党史朗读大赛暨杭州师范大学第30届“北极星”朗诵比赛,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通知https://xxgk.hznu.edu.cn/c/2021-01-15/2507199.shtml

2.青年学生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暨校第五届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拍”大赛,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通知https://xxgk.hznu.edu.cn/c/2021-01-18/2507703.shtml

(二)防疫抗疫专题活动(个人或组队申报)

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参与所在地防疫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化抗疫观察,通过线上问卷、实地观察、专访报告等方式,调查寻访在抗疫中作出贡献的人物,深入挖掘抗疫背后故事。

(三)文化艺术服务专题活动(个人或组队申报)

充分发挥我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深化防疫理念为目的,组织开展线上送文艺活动,录制防护知识相关视频,开展迎春送福活动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1.防控为先,安全至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严格遵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2.自愿参与,形式多样。线下实践须在学生所属社区(村镇),并经家长和社区(村镇)同意,鼓励就近取材,以线上云实践为主要形式开展。

3.善用传媒,推广作品。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七、活动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9日)

所需材料; 报名表/申报书1份。学生通过自由申报的方式,将所需材料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汇总后统一提交到指定邮箱。

(二)材料提交阶段(2021年2月22日晚20点前)

所需材料:作品1份、图片2-3张(线下实践活动)、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附近4)。学生所需材料于2月22日12:00前发送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请于当天晚上2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阶段(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5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及考核总结表进行评审,评选产生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个人。

(三)风采展示阶段(2021年2-3月)

学院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作品及事迹进行宣传。

八、奖励情况

1.二类学分认定。所提交作品及实践考核表经审核合格后,给予二类学分认定。

2.奖项设置。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个人若干名。

九、其他

1.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均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各团支部请分别提交相关材料。

(1)比赛类(北极星朗诵+人人拍摄影)材料

联系人:律绎演讲与口才社社长李佳倩17835970000,接收材料邮箱1342182531@qq.com,邮件请命名为:团支部+**比赛报名表/作品及总结材料

(2)实践活动类材料

联系人:团委组织部部长施亦彤13958866922,接收材料邮箱fxytuanwei@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团支部+寒假社会实践申报表/作品及总结材料。

3.社会实践活动如有稿件投递,请发送至fxytuanwei@163.com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十届“北极星”朗诵比赛作品报名表

2.杭州师范大学红色教育基地暨第五届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拍”大赛报名表

3.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

4.沈钧儒法学院2021寒假社会实践考核表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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