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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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术会议进行网上申报与审批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05-06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为方便老师申报学术会议,科研院与信息化中心对接,在 “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应用“今日校园”的“学术会议审批”实现了会议的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入口(申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学术会议申请使用说明)

(1)PC端:学术会议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hznu.edu.cn/new/index.html),选择左侧“可用服务”,选择“科研服务”,点击“学术会议审批”;或在“网上办事大厅”顶部搜索框中直接搜索“学术会议审批”。

(2)移动端:打开“今日校园”APP,点击“科研服务”类别下的“学术会议审批”。

2.填写会议信息。

PC端在“学术会议审批”界面选择左侧的“发起申报”,在右侧出现的界面中直接填写会议信息后点击“提交”。移动端在“学术会议审批”界面直接填写会议信息后点击“提交”。

二、审批(审批方法详见附件2:学术会议审批使用说明)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杭师大发〔2018〕13号)(附件1)要求,举办学术会议要经过相关学院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人可通过手机的“今日校园”应用,点击“提醒”,在“待办任务”中进行审批,也可以在电脑上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的“待办任务”进行审批。

三、注意事项

1.填写会议信息时尽量详细明确,带*号的为必填内容,相关附件请参考模板填写并上传;

2.会议经费原则上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协商自筹,并通过收取注册费或通过其他渠道争取资助、赞助,做到“以会养会”。确需学校给予补助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计划,并报科学研究院。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对补助的会议进行公示;

3.举办学术会议申请获批后,承担学院(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筹备计划执行,做好相应的宣传报道工作,会议结束后,须在一个月内将会议总结、统计表、重要照片、论文集、国内外代表名单、媒体报道等以“会议报告”的形式将相关会议材料上传;

4.拟在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举办并向学校申请学术会议经费补助的学术会议,请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会议申请,超出时间学校将不再受理补助申请与审批;

5.已审批过的会议不再进行网上申报与审批;

6.举办学术会议务必先申请审批,后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至少提前4个月申报,国内学术会议至少提前1个月申报,邀请外国(籍)代表或台湾代表参会的国内学术会议应至少提前3个月申报。

联系人:王璐,电话28869763;

     付莹,电话28860221。


1、杭师大发〔2018〕13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术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学术会议审批使用说明

3.学术会议申请使用说明


科学研究院

                                                      沈钧儒法学院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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