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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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9-12-30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并为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做好项目准备,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寒假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时间:2020年1月-2月

对象:全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三、活动内容

1. 专业实践(个人申报):自行联系律所、法院及检察院等与专业相关的单位展开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2. 创新创业实践(个人或组队形式申报)。利用寒假社会实践,进行各项科研及创业创新活动。重点开展包括已立项的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的特色社会实践活动、院首届“智仁杯”学术征文竞赛。

3.“母校情·成长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专项活动(需组队申报)。以团队形式走访浙江省内生源中学(省外同学以个人或团队走访省外生源中学的,不参与该项目立项,但仍视为寒假社会实践内容,可做二类学分认定,了解学校发展状况,探望恩师,向母校汇报大学生活的感悟和成长情况;向母校师生介绍杭州师范大学独特的文化积淀、历史传承、校园环境、杰出校友、办学精神以及发展成果,介绍学校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充分展示学校风采;通过讲座、经验交流、互动展示、结对帮扶等活动,让母校学生提前感受大学氛围,解决学业困惑。

团队成员要求:

(1)热心学校公益事业,熟悉学校整体概况和学院专业情况;

(2)具有一定的组织宣传能力、语言交际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3)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能主动掌握学校招生政策;

(4)能积极参加相关招生宣讲培训,全方位宣传学校;

(5)参加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同学优先考虑。

注:该项目申报需组队。以团队的形式,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队员人数一般为3-5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每个团队负责1所高中走访。队伍精干,成员专业互补,团队的归属学院为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该项目申报团队需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志愿者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

四、活动要求

1.完善组织,确保安全。各班要在活动中完善组织工作,开展必要的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要突出寒假社会实践的项目化管理,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落实细化本班社会实践团队的安全管理责任;项目组团、个体实践的团队,学生所在学院及项目团队指导老师均要对学生安全负责,以项目团队指导老师为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尽量在学生家乡开展活动,严格贯彻“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

2.善用传媒,推广品牌。各班要切实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典型事迹的报道工作,确保宣传报道的数量、质量和及时性。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提升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认真总结,做好对接。寒假社会实践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特别是在2020年暑期可以延续开展的实践项目,并做好相关实践基地的对接,为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做好前期准备,特别是为专业社会实践项目培育做好各项准备。

五、材料上交及校内新闻报送方式

1.申报书上交方式:请于2020年1月3日(周五)16:3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立项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1-3)交给陈佳敏(电话:17816151231,邮箱:2970850787@qq.com)

2.实践期间新闻请及时报送,报送要求见附件4,学院将设有专人值班汇总整理,并将在校团委网站、微博及微信及时推送。(联系人:胡可欣 19957822011;邮箱:393125967@qq.com)。


                                                                                                                            沈钧儒法学院团委

                                                                 2019年12月30日


 1. 寒假社会实践开展计划汇总表

 2. 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立项书

 3. 寒假社会实践个人立项申报书

 4. 新闻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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