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范围、资助标准和名额
申请人范围为来自陕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重庆等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贫困地区的2019级本科生特困生。
资助标准每学年4000元,资助期限正常情况下为4年。
我院资助名额为1人。
2. 申请条件(相关扶贫和低保标准详见附件)
未受到同类基金会的资助(含各类大额社会及个人资助),并且属于申请人范围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就读于高中或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3.申请办法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0月17日下午4点之前联系翟晓春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QQ:125539441。
注意:被推荐的学生能否通过还要经过资助方对申请材料的审核、面访等流程才能最终确定受助名单。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