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营造优良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即体测成绩良好以上),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各推荐1人。日常工作不负责任,班级寝室卫生和违章电器在每月通报中有较多者,不得申报。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推荐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做好评比推荐工作。班级寝室卫生和违章电器在每月通报中有较多者,不得申报。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向班级同学传达励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沈钧儒法学院分配指标为2个。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获得者名单,外设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推荐班级汇总表;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寝室名单汇总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人数及奖金统计表、单项奖学金人数及奖金统计表。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1)打印并附电子表格报盘。各学院请于9月28日前完成各项评比,各类报送材料须一式一份。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组成由班委、普通学生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工办之前,务必向班级同学公示评选结果。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8;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229033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