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支部推荐,经各党支部讨论研究和沈钧儒法学院党委审查,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入党积极 分子时间 |
1 | 杨佳璐 | 法学161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2 | 方巧丽 | 法学162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3 | 潘安露 | 法学162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4 | 章楚阳 | 法学162 | 男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5 | 唐瑞雪 | 法学163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6 | 任周铭 | 法学163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7 | 曲佳桐 | 知产161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8 | 吴越琪 | 知产161 | 女 | 20 | 高中 | 2016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9 | 王巧利 | 法学类171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0 | 廖聆筝 | 法学类171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1 | 邵 环 | 法学类172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2 | 汪含津 | 法学类172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3 | 钱伟暖 | 法学类173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4 | 孙瑜彤 | 法学类173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5 | 吴梦凡 | 法学类174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6 | 胡一慧 | 法学类174 | 女 | 19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7 | 迪丽热巴·阿不力米提 | 法学类172 | 女 | 20 | 高中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18 | 员丹蕾 | 法研171 | 女 | 23 | 本科 |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4月10日 |
公示期限7天(4月10日—4月17日)。我院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反映。法学院党委组织员:翟晓春,28865485;本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马利峰,13588136136;本科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冯逸寒,15757117615;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袁玲,15990120419。
中共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