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展示学生寝室的个性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沈钧儒法学院第二届“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寝室。
二、奖项设置
1.沈钧儒法学院“文明寝室”共计评选13间(我院学生寝室总数的10%),其中8间校级奖励(6%),5间院级奖励4%。
2.沈钧儒法学院“特色寝室”共计评选13间(我院学生寝室总数的10%),其中8间校级奖励(6%),5间院级奖励4%。细分为“优良学风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科研创新寝室”、“实践标兵寝室”、“安全卫生寝室”、“其他特色寝室”等类。
三、奖励举措
颁发荣誉证书、荣誉标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选条件
1.沈钧儒法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沈钧儒法学院“特色寝室”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五、评选活动程序
1.自主申请。10月9日前,2017级、2018级、2019级按照上述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原则上不能重复。
2.学院书面评审。各班填报好《沈钧儒法学院“最美寝室”评选表》,学院组织专家、老师进行评审后,对沈钧儒法学院第二届“最美寝室”名单予以公示。
上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班长于10月9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申报表纸质稿交至恕园17-617,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25539441@qq.com(邮件请以“奖项名称(文明寝室/特色寝室)+专业班级”命名)。
未尽事宜,可联系翟晓春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617办公室。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