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关于组织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请报考我院研究生的全体考生自行学习《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沈钧儒法学院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