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雅丽
职称:讲师
研究领域:法理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现任职务:
学习工作经历:1998年9月——2002年7月,就读于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9月——2005年7月,就读于湖北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2008年7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个人主要成果:
1、论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
2、论以人为本与执法原则的创新,载《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3、论宪法品格,载《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两点本质区别,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5、简析西方国家法官选任的标准和程序,载《求索》2008年第2期。
6、论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载《行政与法》2007年第11期。
7、编委:《政治文明与法治国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副主编:《科学发展观与法学的创新》,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
9、参与撰写《西方宪法思想史》,李龙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0、参与撰写《西方经典法律命题》,李龙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1、参与国家社科基金2004年重点项目:政治文明与法治国家,撰写书稿2万余字。
12、参与中国法学会2006年重点课题: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治国理论与制度创新研究,撰写书稿3万余字。
获得荣誉奖励:
担任社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