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4日下午,应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的邀请,国际海底管理局合同管理和能力建设办公室主任蔡永胜先生到访沈钧儒法学院并做“国际海底管理局机构及其决策机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主任李建忠教授主持,国际法教研室李文青老师、项雪平老师、崔皓老师、黄钰老师、葛辰老师以及仓前校区研究生20人参加。
在讲座环节,蔡永胜先生首先详细介绍了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核心架构。国际海底管理局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机构,以170个成员国及欧盟组成的大会为最高政治机构,下设大会、理事会、企业部、秘书处四大机构,主要负责规章制定、合同审查等初始流程。其中企业部遵循“平行开发”原则,目前暂未实现实质运作,经济规划委员会亦未独立,机构按“循序渐进”原则增编。
蔡先生在讲座中还重点梳理了ISA采矿法规体系,包括勘探与开发相关条例、标准及指南,并强调深海海底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核心原则。此外,他简述了深海采矿经济利益公平分配机制,包括行政费用扣除、经济援助基金等法定要求,以及成员国捐款偿还、海底可持续基金等创新举措,并提及针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与培训项目。
最后,蔡先生主动分享国际组织求职经验,他解读了国际组织招聘核心评价维度:专业素养方面,要求具备国际公法知识、法律研究与文书撰写能力,以及应对复杂敏感议题的判断力与谈判技巧;团队合作强调协作意识与集体责任担当;规划组织能力则聚焦目标设定、优先级调整与高效执行。他分享了面试实用技巧,建议采用“情境—行动—结果”结构作答,突出专业导向与抗压能力。
互动环节,李建忠教授及国际法教研室的老师们分别围绕国际海底管理局企业部未运作的深层原因、海洋开发相关规章细则、利益分配模式的倾向与争议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同时就网站建设、国际组织劳动合同、实习机会、工作待遇等实务问题进行咨询。蔡先生结合自身工作经验逐一细致回应,现场互动氛围热烈融洽。
此次讲座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系统梳理了国际海底管理核心规则与国际组织求职关键能力,不仅为在场师生搭建了对接国际海洋法治实践的优质平台,更对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研究的深化以及从业者对接国际工作的路径探索提供了重要指导,有效助力提升相关群体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专业素养与综合竞争力。
作者:赵冉
审核:崔皓、陈宇纬
举办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