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顺利举行

来源 :      作者 : 杭师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时间 : 2025-03-02

20231125日,2023年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杭州梅苑宾馆举行。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承办,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和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协办。中国“一带一路”涉外法治研究创新团队参加了此次会议。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25

来自外交部、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贸促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公安局、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人大、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等党政部门,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温州肯恩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等高校,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行业协会与机构的16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32

会议第一个环节是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李建忠主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赵元成,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教授陈利强先后为会议致辞。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发表讲话。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36

(赵元成副院长致辞)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41

(陈利强会长致辞)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45

(陆剑锋副会长讲话)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50

(李建忠教授主持)

会议第二个环节是年会论文获奖颁奖仪式。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副总法律顾问、战略研究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兼)张建军,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利强分别为“非学生组”获奖者颁发证书。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卡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永亮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勇教授分别为“学生组”获奖者颁发证书。

会议主旨报告环节,由陈利强会长主持。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许育红作了题为《宏观国际法学视野下中国领事保护实践》的主旨报告。许育红领事结合翔实案例分别深入阐述了中外领事保护实践的一个视角(宏观国际法学视角)、两种管辖(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三层法律(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国内法)和四样阶段(一战前国际法中领事法之形成、二战后领事法随国际经济法之发展、中国从护侨到领事保护体系形成和二十一世纪以来领事保护实践发展)。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54

(许育红领事作报告)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教授作了题为《作为研究方法的涉外法治》的主旨报告。彭岳教授首先剖析了国际法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国际法学不同流派,重点阐释了国际法研究的七种主要方法,并在分析国际法研究的经验转向趋势基础上,探讨了涉外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可能应有的独特研究方法类型。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458

(彭岳教授作报告)


下午会议分为两个会场。

第一会场议题一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由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勇教授主持。宁波海事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王连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沈励,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佳颖,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晚宁,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蹇,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徐仲建,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讲师夏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汪珍先后作了题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研究——以海事司法为视角》《我国阻断和反制裁的立法完善及司法适用探究》《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关切》《中国跨境破产域外效力的实证研究——以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为例》《浅议涉外仲裁人才的协同培养》《对外经贸法律服务人才的协同培养模式研究》《“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国投资项目中土地征收法律责任与救济研究》《海南自贸港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法治路径研究——以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为视角》的主题发言。浙江金道(钱塘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炎新,广东华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董锋,湖州师范学院沈家本法学院副院长谢舟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蔡连增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的发言做了点评。

第一会场议题二是“数字经济法治创新”,由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卡教授主持。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教授兰立宏,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褚童,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党玺,宁波海事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罗孝炳,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吴培琦,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陈豪分别作了题为《虚拟资产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国际标准、国内实施与中国因应》《自由贸易协定下网络安全治理的路径与展望》《中国汽车数据出境合规体系构建研究》《涉跨境电商物流纠纷疑难问题及审理思路试析》《属地管辖权对外延伸的应用》《中国自贸区(港)知识产权地方“强保护”研究》的主题发言。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兰,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芳和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项雪平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做了点评。

第二会场议题一是“国际经济法的前沿问题”,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俞燕宁主持。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严红,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王永杰,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崔起凡,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讲师金梦,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讲师谭艳,温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温州德恒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李京普,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叶尔分别作了题为《<新加坡调解公约>下虚假调解界定、挑战及中国因应》《美国在反倾销调查中对“特殊市场状况”规则的适用——以韩国石油管材案(2014-2015)为例》《投资仲裁庭干预东道国刑事程序的临时措施研究》《海南自贸港授权立法实践研究》《自由贸易协定视野下的国有企业规制研究》《长臂管辖背景下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及应对》《国际仲裁背景下“临时保全措施”制度法律研究》的主题发言。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陈亚东,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文绪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闻银玲,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娄建江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的发言作了点评。

第二会场议题二是“青年学子论坛”,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姜慧芹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姚若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率宇,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虞雯倩,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顾雨涵,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杨淼,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叶宜宁分别作了题为《数据流通交易法律治理的现实困局、涉外体系与破解进路》《数据跨境调用的国际规则构建:现实需求、基础架构与模式选择》《中国参与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的路径研究——基于海洋命运共同体视角》《传播学视角下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研究》《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弥合数字鸿沟视角下欧美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比较与中国因应》的主题发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讲师徐狄栋,浙江农林大学法学院讲师董祥宇,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刘天姿作为与谈人,对发言人发言作了点评。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502

(我院研究生虞雯倩作会议报告)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506

(我院研究生顾雨涵作会议报告)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509

(项雪平老师作报告点评)

最后一个环节是闭幕式,由李建忠教授主持。陈利强会长总结了三点:一是总结了会议成功举办所依赖的天时、地利和人和因素;二是向省法学会、会议主办方、承办方、主旨报告专家、发言人和所有参会者的支持、付出和参与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三是就研究会下步中心工作和研究重点作了展望和部署。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卡教授作为下一届年会承办方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微信图片_20250228213513

(我院师生会务组合影)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