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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4-10-09

为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以及《沈钧儒法学院关于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沈钧儒法学院〔2022〕8号)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41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8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

2)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2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列专业年级前35%;

3)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总成绩列同专业年级前35%,毕业生实习成绩优良,师范类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4)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2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累积积分高的;

6)对在学科竞赛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前50%,获得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以教务处关于公布学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别的最新通知为准;团队限排名第一,无法区分排名的,仅限团队负责人;如有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艺体类竞赛参照课程加分标准同等认定);

7)在“互联网+”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赛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且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50%,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8)对因工作需要,通过组织选派服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学生,经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三、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拟推荐该生为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教程见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831/tag/zcdh 纸质证明可自助彩色打印。各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校优/省优学生获奖积分统计表》以及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稿交至恕园17-619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41756074@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4号下午16点,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增补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万老师,电话:28865488。

附件:

            1.沈钧儒法学院校优省优学生获奖积分统计表

            2.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3.沈钧儒法学院关于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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