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25年全日制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沈钧儒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2.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4.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组织管理
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由法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安排,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型 | 专业名称 |
030100 | 学术学位 | 法学 |
035101 | 专业学位 | 法律(非法学) |
035102 | 专业学位 | 法律(法学) |
四、复试程序
法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并组建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专业面试。根据申请情况,审核申请信息后,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一)复试内容及原则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2.复试成绩=外语能力得分(占比20%)+专业素质和能力得分(占比40%)+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分(占比40%)。
3.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合格者(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核、发送复试通知。对推免报名学生资料进行动态审核,择优发放复试通知。
2.组织复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开展复试,具体时间以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3.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4.录取。在计划指标内,根据复试成绩高低依次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如放弃预录取资格,须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预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院的录取通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
⑵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⑶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
⑷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⑸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
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⑺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
⑻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法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复试期间,学校负责纪检、监察的成员进入复试小组面试现场巡视,对复试与录 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 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 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监督举报邮箱:jw5047@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