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首页 > 教务教学 > 法硕中心

法硕中心顺利举办“不动产投资并购及法律谈判实务分享”实务讲座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4-04-03




2024年4月3日下午,应我院邀请上海建纬(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吴迪律师为我院师生做了主题为“不动产投资并购及法律谈判实务分享”的实务讲座。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孙伯龙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我院六十余位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微信图片_20240403190526


围绕“不动产投资并购及法律谈判实务分享”这一主题,吴迪律师从四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解:

第一部分讲述了法律谈判的基本概念,介绍了法律谈判定义、发生阶段和情况、法律谈判的意义和目的。详细阐述法律谈判是双方达到衡平的过程。并提出了在法律谈判过程中,律师应具备的三方面能力:夯实法律功底;了解实务知识,明白行业底层运行逻辑;拥有解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第二部分讲述了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理解,包括并购的定义、法律尽职调查目的、原因、基本原则。进一步介绍,尽职调查是以了解目标公司、尽量实现信息对称、对交易方案及后续法律谈判的参考法律为目的,确定目标单位现存的和潜在的各种风险,避免盲目并购给各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过程。吴迪律师还通过分享自己的实务经验,讲述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如何平衡全面性和重要性、独立性和变通性以及通过“与委托方的充分沟通交流+尽调手段的运用+合理调查基础上充分披露”来达成适度原则。


微信图片_20240403190516


第三部分通过案例对不动产并购项目的常见风险要点进行列举。具体包括以下要点:目标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转让问题时,私下交易有不确定性,需要按规定在产权市场公开交易;项目公司显名合作方股东存在为他人代持情形,需向委托人进行披露;存在非合作方股东的情形时,需要进行法律谈判,警示风险,并给出合作方案。

第四部分吴迪律师分享了个人经历:早期因业务不熟,不了解底层逻辑,与各部门协调困难,在了解建设工程知识、财务知识、交易测算原则、了解实践之后,逐渐增加法律建议的可信度、话语权。对与会学子提出期望: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法律逻辑;对实务有自己的想法、对知识的饥渴。

本场讲座内容丰富、论证充分,吴迪律师深入浅出地带领大家了解不动产投资并购的相关法律谈判实务问题,充分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讲座最后,孙伯龙老师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对吴律师表示了衷心感谢,代表本院为吴律师颁发了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书。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落幕。

微信图片_20240403190901



(供稿:胡艺恬)

(审核:孙伯龙)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