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钧儒法学院“助励”学业成长计划方案》,为鼓励我院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朋辈学业帮扶,增强学习动力,提高学业成绩,提升专业素养,现将我院首届“助励”学业成长计划相关奖项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首届“助励”学业成长计划成员(详见附件1)
二、奖项项目、奖励金额和具体评选要求
(一)“学习奋进先进”
在“学习者”中,选拔刻苦学习,勤于钻研且无挂科课程,在学习成绩上有突出进步者,奖励 500 元,名额上限10人。
(二)“助励奉献先进”
在“助励者”中,选拔无挂科记录,积极奉献, 用心帮助“学习者”答疑解惑,并助力“学习者”学业进步、 班级成绩排名特别突出者,奖励 500 元,名额上限10人。
(三)成长优秀奖
备注:“学习奋进先进”、“助励奉献先进”与成长优秀奖不可兼得。
三、申请与评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2、3、4),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专业或班级绩点排名等),将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助励学业成长计划”,报送至邮箱sjrfxyxgb@163.com,截止时间11月26日晚24:00(逾期不接收递补材料和申请)。
(二)学院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根据申请奖项具体要求,按照(本人/帮扶对象)学业成绩排名或进步名次高低排序,经民主评定后择优确定获奖名单。
(三)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及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阳老师,电话28867144。
附件2:沈钧儒法学院“助励”学业成长计划“学习奋进先进”申请表
附件3:沈钧儒法学院“助励”学业成长计划“助励奉献先进“申请表
附件4:沈钧儒法学院“助励”学业成长计划“成长优秀奖”申请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