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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志铭院长做客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钱塘法学论坛”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11-13

11月9日下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钱塘法学论坛”在恕园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法理和法史教研室承办此次讲座。华东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应邀以“《法学导论》与大学法科教育”为题向法学院师生展开讲授。本次讲座由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钊飞主持,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李安,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董伟,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副主任于浩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徐舒浩,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安恒捷出席讲座,法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到场聆听。


张志铭


首先,张志铭教授说明了《法学导论》讲义编写的目的,着重强调了“中学生—大学生—法科生”的身份转变,从中学生到大学生,最重要的转变是认知的确定性和开放性。不同于中学时期通过课堂、考试追求认知的确定性,张教授鼓励法科生在大学以开放的态度拥抱世界的丰富性、调整基本的学习和认知状态。同时,从大学生到法科生,法学导论课程是法律教育,更是公民教育,而公民教育是通识教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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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导论》讲义的编写思路方面,张志铭教授强调基础概念、原理和知识体系的重要性,指出对法学的基本认识,应该聚焦于关于“法律是什么”的各种学说。他提出了两点对法学和法律的基本认知:其一,概念和命题是认知表达的基本构件,命题是概念运用的结果,知识体系包括法学知识体系都可以化约为概念体系;其二,在表达的内容上,法学能否从理论逻辑上完成自己作为知识体系的系统构建,取决于主题的聚焦和贯穿,而“法律是什么”就是法学中的永恒主题。在此基础上,张教授进一步提出,法学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系统知识,是围绕法律核心问题进行构建、运用概念命题加以表达、以国家和社会法治化治理的实践关切为指向的知识体系。

 在谈及《法学导论》讲义的语言表达时,张教授表示,为了突出教材服务于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目的,作为课程配套的讲义,本书借助法谚、插图、故事、案例等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力争讲好中国话语、时代话语、大众话语。

最后,张教授再次提到认识的多元性问题,提出“法学研习中的博观约取”这一学习方法,希望法学院的法科生制定读书计划、多多读书,提高认识的丰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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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李安教授、余钊飞教授、于浩教授、安恒捷老师各自分享了聆听讲座后的体会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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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问环节,有学生提出了“学科思政学生如何学好法学”“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科生”等问题,张志铭教授均予以耐心解答。讲座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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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后,主持人余钊飞教授向张志铭教授赠送了本次讲座的海报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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