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10-28

各2024届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沈钧儒法学院〔2022〕11号)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延长学制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5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5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按《《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沈钧儒法学院〔2022〕11号)规定的条件推荐,参评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评选考察周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荣誉称号: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有课程成绩不合格;

无故旷课;

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注册;

参测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思想品德和实践活动任意一项得分低于基本分;

延期毕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全日制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4)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方法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和择优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elksslc36d68d56cfbadb2f05a9a4f62f8141dit.casb.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中午12点前。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经公示后,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请在申请系统将填好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以及相关荣誉或论文等佐证材料放入一个word文件夹中作为附件3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翟老师,电话:28865485。


附件1: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