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10-26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通过我院困难生资助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名额1个;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名额2个。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学生申请:10月26日-10月30日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附件1:“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提供相关学业成绩证明2022-2023学年综测证明10月30日晚22点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娃哈哈助学金”,发送至邮箱sjrfxyxgb@163.com,逾期不再接收申请、增补材料

二)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要求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报送学校资助中心。

)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

市春风办审核无异议后将助学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的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学生本人。

特别说明: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和外设奖助学金之间不能兼得;根据《“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阳老师(28867144

附件1: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