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提高我院学生工作质量,加强班委的培养和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委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22-2023学年班委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2022级本科生班委;2021、2022级研究生班委。
二、考核流程
1.班级自行选择方式组织班委考核(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形式),发放拟定的评级问卷(内容根据《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设立选项),填写人需达到班级人数的3/4。班级学生对班委个人素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其中班级学生干部因个人原因任职不满一年或一届被撤职或辞职的,其干部经历不计入考核。
2.评级共分为四个等级,A-100、B-80、C-60、D-40,各班考核A等级数量不超过班委人数的30%,B等级数量不超过班委人数的30%(四舍五入),班委考核数量不包含寝室长;班级寝室长A等级数量不超过班级寝室数量的10%,B等级数量不超过班级寝室数量的20%(混合寝室较多班级寝室数量按班级人数除以4或6来计算),研究生寝室长不参与考核。
三、其他事项
1.各班评级过程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监督,本科生班级评议小组包含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最终结果确认签字。评级过程以小程序评分结果明细表或者纸质评分材料作为评分证明材料。
2.院学工办、团委根据班委平时表现在班级评分完成后进行正向加分或反向扣分。
3.各班将问卷结果A、B、C、D等级折算得分,并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附件),于9月26日16:00前与评分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1317645694@qq.com,以“班级+班委考核”(例如“***班委考核”)命名。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