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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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05-04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于515日之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恕园17-619室)

只要贷款学生还没有完成还款手续就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二)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5月份开始,贷款毕业生在615日毕业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认真完成学号、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23-2024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2023-2024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相关学生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相关申请资料。

518日前,学院将初审合格的助学贷款申请的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处(仓前校区行政楼223办公室)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5月份开始,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15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的话审核不能通过),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向学院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个别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可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

除了《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将发放纸质表格外,其它本通知提及和未提及的所有助学贷款申请和毕业确认资料的电子稿将另行发送学生,由学生自行复印和打印。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联系阳老师(28861489)。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

附件2:2023学年就学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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