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在我们身边,有一批面对困难,仍然选择锐意进取、拼搏奋进的人,他们是我们的“自强之星”。沈钧儒法学院拟开展第二届“自强之星”评选,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2.学业优良,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专业)前50%;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3名,每名奖励1000元,择优推荐参评学校“寻找我们身边的自强之星”。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阶段
资助学生通过自荐的方式,于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邮箱。
(二)答辩阶段
申请者根据个人事迹,进行钉钉线上答辩(每人5分钟展示时间),答辩时间暂待通知。
(三)评审阶段
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及答辩表现进行评审,评选出3名“自强之星”。
(四)风采展示阶段
学院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自强之星”事迹进行宣传,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五、评选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真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生活照1张、活动照片2张(JPG、JPEG、PNG、等格式)。“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及照片打包,文件重命名为“班级姓名+自强之星申请”,发送至邮箱sjrfxyxgb@163.com,截止时间1月15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阳老师联系,电话28861489。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