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本学年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处分等通报批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积极参加过勤工活动、勤工助学工作、义工服务、困难生实践育人项目等活动;本学年新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要求本学年需积极参加勤工活动、勤工助学工作、义工服务;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为让更多同学获得资助,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以及相关政策说明
名额由学校按照学院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32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二档71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700元;
四、申请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2),表格中填写日期不用修改,表格为一页,不能扩页(具体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3)。请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稿重命名为“班级+姓名”统一交至各班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进行格式内容初审,以班级为单位,将文件夹命名为“XX班国家助学金申请”于10月31日下午16点前发送至邮箱sjrfxyxgb@163.com。
2.学院审查核实申请材料,经民主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1489。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