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提高我院学生工作质量,加强班委的培养和教育,促进学生干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班委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21-2022学年班委考核,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班级自行选择方式组织班委考核(可进行线上会议述职形式),发放拟定的评级问卷(内容根据《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设立等级选项),填写人需达到班级人数的3/4。班级学生对班委个人素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其中班级学生干部因个人原因任职不满一年或一届被撤职或辞职的,其干部经历不计入考核。
2.评级共分为四个等级,A-100、B-80、C-60、D-40,各班考核A等级数量不超过班委人数的30%,B等级数量不超过班委人数的30%(四舍五入),班委数量不包含寝室长;班级寝室长A等级数量不超过班级寝室数量的10%,B等级数量不超过班级寝室数量的20%(混合寝室较多班级寝室数量按班级人数/4或6计算)。
3.本次考核针对19、20、21级班委进行考核。
4.班长、团支书在班级考核的基础上,学工办、院团委将根据会议出勤、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正向加分或反向扣分。
5.各班评级过程由班主任监督,并进行最终结果确认签字。评级过程采取方式最后以截屏或其他形式证明材料上交。
6.各班将问卷结果等级折算成分数,并将考核结果填至沈钧儒法学院班委考核得分汇总表(附件),在9月28日下午16:00前与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并发送至邮箱1210934010@qq.com,以“班级+考核”(例如“***班委考核”)命名。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