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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2-09-2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结合学生2021-2022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并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评价小组汇总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学院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4)。

(二)国家奖学金

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22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分配推荐名额2个、竞争性选拔名额1个,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申请人自行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6),推荐为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的学生需填写《2022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表》(附件7),如下拨数量超过预分配数量或有学院评选不足时,将在竞争性选拔名额中选拔。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申请方式

(一)系统申报

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流程

     1.学院完成学生注册、信息完善。各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8)。

(二)材料提交

学业奖学金申报一、二等奖学金需提交证明材料,材料统计时间从2021年9月1月—2022年8月31日,论文需为已公开发表;国家奖学金申报证明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2022年8月31日前已正式公开发表。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相关电子材料。

材料提交完成后,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三)学生审核结果查看

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四)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9月16日-9月29日;

2.学院审核时间:9月16日-10月1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类型

1.《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及《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电子稿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纸质申报及证明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纸质稿及《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附件9)。

(二)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9月29日前提交,其中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7-617翟老师处,电子材料请用“所申请的奖项种类-年级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二)为方便学院工作及后续材料增补的顺利开展,烦请各位同学及班长尽早报送材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

附件3:沈钧儒法学院XX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

附件4: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7:2022年国家奖学金竞争性选拔名额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8: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

附件9: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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