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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2-04-29

各本科班级: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十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21〕6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评审办法

(一)学院推荐

学院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推荐1-2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申请人于5月6日中午12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恕园17-617,电子稿发至邮箱:125539441@qq.com。(文件名格式:班级—姓名—经亨颐奖学金.doc)

(二)学校初评

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三)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四)校内公示

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测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该学生的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杭师大第十届经亨颐奖学金获推荐情况汇总表(模板)

附件3:经亨颐奖学金候选人简介参考模板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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