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智仁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现将2021年智仁奖学金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条件
1.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智仁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2.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评奖学年内每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均在班级前30%内,并无补考课程。
3.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工作表现突出、乐于奉献的学生优先。
4.申请智仁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有志愿服务经历(必须有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证明)。
二、评定名额
名额9人,其中一等奖3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二等奖6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当年已获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福慧达利奖学金、福慧赵氏廷芳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档)等奖助学金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智仁奖学金。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申请的学生在11月10日16点前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恕园17-617办公室,电子稿以“智仁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125539441@qq.com。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翟老师,电话:28865485,办公室,恕园17-617。
四、颁奖时间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2020-2021学年智仁奖学金申请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