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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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1-06-14

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尽早发动,全面统筹,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沈钧儒法学院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9月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方向类(个人或组队申报)

1.理论政策宣讲。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企业等,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防诈防骗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开展宣讲报告、调查研究、学习座谈等活动。(可选择学院实践基地:临平区银湖街道各社区)

2.依法治国助力。以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目标,发挥专业学科优势,开展一对一帮扶、法律知识宣讲等活动。重点开展民法典解读、婚姻法、儿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12338”热线维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可选择学院实践单位:浙江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临平区东湖街道等地)

3.教育关爱服务。深入到省内外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地区,开展与当地教师的交流分享活动,促进基层师资水平的提高。同时,以关爱未成年人为重点,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重点开展支教服务、农村扫盲、爱心捐赠等实践活动。

4.文化艺术服务。充分发挥我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依托我校人文、艺术学科的优势,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重点开展图书下乡、文艺下乡、戏曲下乡、书画下乡,丰富地方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5.美丽浙江实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贯彻“两山”理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进行各类实践。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等,重点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实践活动。

6.创新创业实践。充分利用暑期社会实践,进行各项科研及创业创新活动。重点开展包括已立项的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的特色社会实践活动。

7.专业实践。鼓励和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依托专业优势并结合学生特长和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富有院系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打造新的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8.励志生实践。为提高励志生实践能力,激发奉献精神,针对励志生设立专项实践项目。实践内容可从重点方向和专项内容中选择,也可结合法学专业特色及团队优势开展相关实践活动。经申报立项的团队,可提供实践基地及一定经费支持。(相关团队负责人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团队成员80%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专项活动类(个人或组队申报)

1.农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现状专项调研。返乡深入农村地区,对农村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现状调研。广泛收集第一手调研数据与研究素材,形成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社会实践报告。(每人至少完成1篇访谈录和15份调查问卷)

2.“红色研学”专项。通过寻访党史中的杭师大故事,重走历次党代会会址、革命战争年代创造的五大革命精神起源地等,在实践地完成“五个一”专项活动。具体包括:

(1)红色地标打卡,即共拍1组合影。如手持校徽与红色地标合拍一张照片、实践团队与红色地标合影、重温入党誓词场景照片等。

(2)红色歌曲演唱,即同唱1首红歌。在寻访地演唱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及具有当地特色的一首红歌,拍摄成视频。

(3)红色故事寻访,即采访1名党员。在实践地寻访1名新时代党员或师大先贤事迹。

(4)红色人物访谈,即撰写1篇访谈录。结合寻访内容完成一篇红色人物访谈录。

(5)红色感悟撰写,即撰写1篇心得体会。结合专项实践所感所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五、组织形式

(一)个人层面

个人自主申报,可选一个或多个开展实践活动。

(二)团队层面

1.实行立项申报制,自行组队,团队人数一般在5-10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鼓励成员专业、能力互补,团队的归属学院为团队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

2.实践团队一般应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带队,对实践内容、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3.鼓励本科生和研究生联合组队。

六、活动要求

1.防控为先,安全至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应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以及台风等自然灾害,注意实践地疫情实时消息、台风登陆时间等情况。出发前要提前进行查询,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台风天气出行。台风查询网址:https://bb61b2916988650edaf0c2f3b1b2105dit.casb.hznu.edu.cn/

2.自愿参与,形式多样。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实践内容自主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同时开展。

3.善用传媒,推广作品。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欢迎积极向学院团委宣传部投稿,投稿邮箱:496802199@qq.com

七、活动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1年6月14日-6月17日)

所需材料:个人/团队立项申报书(附件1、2)纸质稿+电子稿1份、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1份。学生通过自由申报的方式,将所需材料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汇总后于6月17日晚18:00前将纸质申报书交至恕园17-610办公室,电子申报书、汇总表提交至fxytuanwei@163.com邮箱,邮件以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材料命名。

(二)材料提交阶段(2021年8月20日晚20点前)

所需材料:实践材料(如:各类宣讲材料、调查问卷、访谈录、采访视频等)、活动图片2-3张、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附件4)。学生所需材料于8月20日12:00前发送至班级团支书处,团支书请于8月20日晚2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展示评审阶段(2021年9月)

学院将组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暨交流分享会,评选产生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获奖集体和个人将优先推荐参加校、市、省等各级奖项评比。

八、奖励情况

1.学院将对立项团队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重点立项团队资助500元,一般立项团队资助300元。

2.二类学分认定。所提交材料及实践考核表经审核合格后,给予二类学分认定。

3.奖项设置。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支部(组织工作奖)、先进团队、先进个人若干名。

九、其他

1.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均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2.所有材料请各团支部按时报送至邮箱fxytuanwei@163.com ,邮件请命名为:团支部+社会实践报名材料/作品及总结材料。

3.其他不明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组织部部长:杨舒婷 19858108309,俞诗懿 19157727378。



附件:

1.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立项申报书


2.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


3.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含团队和个人)


4.沈钧儒法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表


                     

                      共青团沈钧儒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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