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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在校生申报实体创业奖励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12-28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在校生申报实体创业奖励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度实体创业奖励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奖励条件

创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我校学生;

四、奖励办法

1.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奖励500元;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奖励3000元。

2.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团队(法人代表毕业后三年内)招聘我校毕业生(该生毕业当年8月30日之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招聘一名毕业生,奖励200元。

申请项目若已获学校相关部门的其他创业奖励,则不列入此次奖励范围;同一企业或个人仅可申请奖励1次。

五、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书》(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

3.《劳动聘用合同》照片(聘用毕业生创业团队提供)。

请申报奖励者,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7-61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125539441@qq.com。联系人:翟老师,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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