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现将优秀毕业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4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名额为1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因此,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按杭师大研〔2017〕21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申报,特别注意申报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必须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2)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
(3)申请者毕业论文盲审成绩须获得优良(届时获奖者未达到盲审要求的将追溯取消省优、校优荣誉)。
三、申报方法
请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一《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须另外提供获得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证书复印件),请于12月3日16:00前交至恕园17-617办公室翟老师处。
特别注意,申请人须同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申报。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12月3日16:00。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开具任何证明。
未尽事项,请联系翟晓春老师,电话28865485;恕园17-617。
附件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