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经班级自主申请、学工办审核、沈钧儒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法学192班为校级文明班级,法学193班为院级文明班级;法学191班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级,法学192班为院级优良学风班级。情况如下:
一、文明班级
法学192班, 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8,体测及格率100%,四级通过率78.18%,获得各项奖次16人,班级荣获优秀团支部、最美抗疫班级。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情况。
法学193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25,体检及格率96.3%,四级通过率81.48%,获得各项奖次5人,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情况。
二、优良学风班级
法学191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7。四级通过率80%,班级同学参加科技学术活动31人次,参加本创3项、国创1项。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无违章电器通报情况。
法学192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8.四级通过率78.18%。本创3项、国创1项。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无违章电器通报情况。
我院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21日前向我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617。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