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法学183班胡可欣同学为沈钧儒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我院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0月21日前向我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617。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