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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09-3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启动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大二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金

1名,8000元。

三、申请条件

根据浙财教字〔2007〕174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注意:国家奖学金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其中基本条件第四条要求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即体测80分及以上

四、有关政策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3.今年将继续分别组织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分别公开评选出10名本科高校、10名高职高专院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院将推荐1名同学参评学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选拔,不占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学校可推选1名候选人。

五、申请办法

1.学生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即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需要附上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材料填写严格规范,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

六、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10点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及佐证材料交至恕园17-617,电子版发到125539441@qq.com ;申请参评学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选拔的同学,还需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逾期不予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样表


沈钧儒法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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