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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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与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09-29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与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班级。

二、奖项设置

1.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共计评选2个 ,其中1个校级奖励,1个院级奖励。

2.沈钧儒法学院“优良学风班级”共计评选2个,其中1个校级奖励,1个院级奖励。

三、奖励举措

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选条件

根据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申报工作。

五、评选活动程序

1.自主申请。10月9日前,2017级、2018级、2019级按照上述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级原则上不能重复。

2.学院书面评审。各班填报好《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评选登记表》或《沈钧儒法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登记表》,学院组织评审后,对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名单予以公示,

上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班长于10月9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申报表纸质稿交至恕园17-617,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25539441@qq.com(邮件请以“奖项名称(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专业班级”命名)。

未尽事宜,可联系翟晓春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 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评选登记表

        附件2 沈钧儒法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登记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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