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申报与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全日制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班级。
二、奖项设置
1.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共计评选2个 ,其中1个校级奖励,1个院级奖励。
2.沈钧儒法学院“优良学风班级”共计评选2个,其中1个校级奖励,1个院级奖励。
三、奖励举措
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选条件
根据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进行“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申报工作。
五、评选活动程序
1.自主申请。10月9日前,2017级、2018级、2019级按照上述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级原则上不能重复。
2.学院书面评审。各班填报好《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评选登记表》或《沈钧儒法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登记表》,学院组织评审后,对沈钧儒法学院“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名单予以公示,
上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班长于10月9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申报表纸质稿交至恕园17-617,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25539441@qq.com(邮件请以“奖项名称(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专业班级”命名)。
未尽事宜,可联系翟晓春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