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遴选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院“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人
二、推荐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原则上前 3 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
(2)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期刊定级标准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3)以第一作者授权取得发明专利;
(4)参加一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位);
(5)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全国重大专业赛事上荣获冠军,并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重大影响力赛事。
5.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 (含)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6.0(含)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参加其他语种者达到相应水平。
6.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7.在学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公开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专业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工作安排
1.9月27日10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交个人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2.9月27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
3.9月27日至29日,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
4.9月29日,向学校上报拟推荐名单。
四、其他说明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2.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承诺书纸质稿及电子稿(附件1)、学生成绩单(pdf版及纸质稿)、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等。其他证明材料准备可参考附件2中第四、五、六款,同等条件下,其他证明材料将作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3.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稿交至恕园17-617,电子稿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
不明事项,请联系胡老师,办电:28865488;翟老师,办电:28865485。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