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研究生手册》中《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及《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结合学生2019-2020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个人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附件2),班级填写《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附件3)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4)。
2.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20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拨推荐名额,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目前我院共2个名额,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当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6)。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研究生手册》中《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
3.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20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7)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研究生手册》中《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执行。
三、申请方式
1.系统申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完成学生注册、信息完善。各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8)。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须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9年9月1月—2020年8月30日已公开发表;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8月30日前已正式公开发表。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材料提交完成后,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4.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9月24日-9月29日;
(2)学院审核时间:9月24日-10月9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类型
(1)《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表》及《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纸质稿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
(4)申请经亨颐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2020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2.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20年9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7-617老师处,电子稿请用 “所申请的奖项种类-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
五、注意事项
1.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2.以上各类可以同时申请的奖项,除单项奖可以奖金兼得外,其他各奖项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