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更好的完成沈钧儒法学院本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请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老学生登录国开行系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打印出来(并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信息),于9月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恕园17-617),为不影响同学们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时发放,请同学们及时提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年能够正常参与选课环节,需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报送给计财处和教务处,请各班级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信息;9月17日之前,各班将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报发送至125539441@qq.com邮箱。
二、就学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后续工作
9月18日之前,请上学期已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老生将成绩单和加盖了本学期注册时间的学生证复印件递交学生处行政楼223办公室。
(二)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请有就学地助学贷款需求的新生开学报到后来学院恕园17-617办公室办理相关材料,办理截止时间9月25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翟晓春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