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毕业后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效用相同。确实需要补办《就业协议书》的,于毕业当年 8 月 25 日前,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补办申请,提交《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表》 ,经学校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在“杭州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公示 7 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方可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8月 25 日后,则不再办理《就业协议书》的补办。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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