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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9-09-16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 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18日前。

(二)学院审核:9月25日前。

四、 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研究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7520440


1. 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的“奖助-困难生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1)。

2. 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

3. 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 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五、 几点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主要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各学院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 · 2019-09-16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 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9月18日前。

(二)学院审核:9月25日前。

四、 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研究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7520440


1. 学生申请。学生在系统的“奖助-困难生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1)。

2. 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工部。

3. 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4.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 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五、 几点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主要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各学院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